English

人事部授予模范公务员和先进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1998-10-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为弘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人事部日前决定:分别授予10名同志、10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给予河南省濮阳市市区孟轲乡司法所所长程玉田等25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

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湖北省阳新县民政局局长王贤田、重庆市奉节县朱衣区副区长冉绍之、吉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队长刘兴远、山东省齐河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开运、北京市西城区劳动局局长陈国粹、云南省广南县公安局缉毒队队长黄仲权(壮族)、黄埔海关下属太平海关海上缉私队队长吴锡坤、陕西省咸阳市环境监理处处长刘新民、江苏省丹阳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丁万万、贵州省丹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唐秀坤(苗族)。

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角派出所、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墙子派出所、福建省南安市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绍兴县环境保护局、河南省济源市公安交警五大队、河北省武安市劳动人事局、山西省忻州地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人事部的《决定》说,受到表彰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是全国公务员的杰出代表,集中体现了新时期公务员的崇高精神风貌。人事部要求全国广大公务员向受到表彰的模范公务员和先进集体学习。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